寧波聯(lián)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l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 無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2年7月22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寧波市江北區(qū)莊橋街道康莊南路天合財匯中心76號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yōu)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1、出席會議的股東和代理人人數(shù) | 14 |
2、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shù)(股) | 95,167,110 |
3、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數(shù)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比例(%) | 30.6121 |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表決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xiàn)場投票與網(wǎng)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會議主持人:董事長李水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會議由副董事長王維和先生主持。
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及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
(五)公司董事、監(jiān)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長李水榮先生、董事李彩娥女士、董事沈偉先生、獨立董事鄭磊先生、獨立董事陳文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會議;
2、公司在任監(jiān)事3人,出席2人,監(jiān)事會主席李金方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會議;
3、公司董事會秘書湯子俊先生出席本次會議。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會議。
二、 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 議案名稱:關于子公司對參資公司之寧波金通融資租賃有限公司提供2022年度擔保額度暨關聯(lián)交易的議案
審議結果: 通過
表決情況:
股東類型 | 同意 | 反對 | 棄權 | |||
票數(shù) | 比例(%) | 票數(shù) | 比例(%) | 票數(shù) | 比例(%) | |
A股 | 94,316,158 | 99.1058 | 850,952 | 0.8942 | 0 | 0.0000 |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議案 序號 | 議案名稱 | 同意 | 反對 | 棄權 | |||
票數(shù) | 比例(%) | 票數(shù) | 比例(%) | 票數(shù) | 比例(%) | ||
1 | 關于子公司對參資公司之寧波金通融資租賃有限公司提供2022年度擔保額度暨關聯(lián)交易的議案 | 164,700 | 16.2161 | 850,952 | 83.7839 | 0 | 0.0000 |
注:不含公司董事、監(jiān)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因本公司總裁助理王彥梁先生同時擔任寧波金通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的董事,致寧波金通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關聯(lián)法人,全資子公司寧波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對寧波金通融資租賃有限公司提供2022年度擔保額度構成關聯(lián)交易。本擔保事項雖涉及關聯(lián)交易但無關聯(lián)股東需回避表決。
三、 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浙江波寧律師事務所
律師:朱和鴿、何卓君
2、 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本公司聘請的浙江波寧律師事務所朱和鴿律師、何卓君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了現(xiàn)場見證,并出具了《浙江波寧律師事務所關于寧波聯(lián)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之法律意見書》(以下簡稱“法律意見書”)。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的資格以及會議表決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guī)則》、《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見書全文詳見2022年7月2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wǎng)站(www.sse.com.cn)。
四、 備查文件目錄
1、 經(jīng)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 經(jīng)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寧波聯(lián)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3日